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广州市和佛山市,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地处琶洲国家级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核心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学校坚持“商法融合、实践创业、多元协同”办学特色,经过40年发展,已经建设成为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较高的综合性财经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现有66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32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近1600人,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约55%,具有海外经历的教师占比约26%;有国家级等各类人才近70人次。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社科重大重点、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2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9项。学校与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国际化教育项目合作。
二、招生计划
序 号 | 本科专业 | 所获学位 | 所在学院 | 招生 人数 | 授课语言 | 学习地点 |
1 | 商务英语 | 文学学士 | 外国语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 | 工商管理学院/粤商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3 | 国际商务 | 管理学学士 | 经济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学士 | 经济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5 | 金融学 | 经济学学士 | 金融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6 | 法学 (国际经济法方向) | 法学学士 | 法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7 | 汉语言文学 (商务汉语方向) | 文学学士 |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 | 50 | 汉语或英语 | 广州校区 |
【注】1) 详阅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请访问以下网址:https://english.gdufe.edu.cn/1835/list.htm,具体开设课程以最新培养方案为准。
2)所有课程均为线下课程,不再提供线上课。
3)报考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需在上个教育阶段有数学课程,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记录。
三、学习年限、毕业证、学位证授予
1. 标准修业年限:4学年
2. 凡具有广东财经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四、 新生奖学金
1. 新生入学资助金:为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综合素质优秀的新生提供20,000元/人(不与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叠加)。
2.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可以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人。请报名时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获得此奖学金的申请人,入学后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每学年可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
五、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方式
1.报名费:人民币500元/人(约80美元)。提交报名材料时,请附上缴费凭证,否则为无效申请。完成报名后,报名费不予退还。账户信息如下:
账号:714657755062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新港中路支行
开户名:广东财经大学
SWIFT CODE: BKCHCNBJ400CNAPS Code: 104581018030
2.学费:人民币RMB 19000元/学年(约2700美元)。
【注】申请汉语言文学(商务汉语)和商务英语专业中文授课的学生,若中文水平较高、能够与中国学生同班学习,则学费优惠 40%,即每学年人民币 11400元/年,约1600美元/年。
3. 住宿费:(*目前广州校区校内宿舍数量有限,宿舍申请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单人间:人民币RMB 12000元/学年(约1700美元,不含水电费、饮用开水费、热水洗澡费)。
双人间:人民币RMB 6000元/学年(约850美元,不含水电费、饮用开水费、热水洗澡费)。
4. 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及疾病医疗、住院医疗、意外伤残和身故保险):人民币RMB 800元/人/学年。
六、申请截止时间
5月31日
七、申请资格
1. 非中国籍公民,年龄18—40周岁,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相关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其作为国际学生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 身心健康,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3. 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4. 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5. 申请以英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英语水平优良,雅思总分至少5.5,或托福(机考)总分至少70分,或通过我校的英语面试(以英语为母语的申请人免试英语)。
6. 入读以中文为教学语言的专业,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水平(新HSK4级180分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可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交HSK成绩。
八、申请材料
1.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护照复印件一份
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4年12月1日。如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申请人如当前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入境章页。
3. 申请人及父母国籍证明文件
3.1 原为中国大陆(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交
(1)户籍注销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证明,或提交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出具的无中国国籍的官方证明文件
(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
(3)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3.2 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交
(1)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
(2)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
(3)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
(4)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4. 经毕业学校确认的高中成绩单和高中毕业证书各一份(非英文或中文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英文或中文翻译文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先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中预计毕业证明原件。)
5. 2封推荐信:一封毕业高中校长的推荐信和一名教师的推荐信
6. 个人简历(见附件2,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7. 经济状况证明。需提交经济保证证明(模板见附件3)和存款证明。
存款证明需由银行出具,金额不低于4万元人民币。如证明非申请人本人而是经济担保人,需同时提交与经济担保人的家庭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公证文件等。
8. 证件照片4张(正面、免冠、无妆、白底彩色一寸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
9. 来粤学习和研究计划: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兴趣爱好、学习经历、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毕业后的职业规划等。
10. 雅思或托福(机考)成绩单
11. 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中文为教学语言专业者,必须提供)
12. 曾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著作及作品(若有)
13. 获奖证书、奖状等能够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若有)
14. 体检报告(附件4):检查结果须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
15.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6.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若申请)
(1)申请人高中阶段所有课程良好以上,正式录取后将有资格申请奖学金
(2)填表时,为避免手写字体无法识别、信息填写有误等,请使用电脑输入并准确填写;
(3)请勿修改表格内容和格式,提交Word格式文档即可。
九、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材料,申请系统网址:gdufe.at0086.cn/student。
2.资格审查。学校将综合审查申请人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推荐意见、学习成绩、语言水平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确定考核名单。
3. 面试考核。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发布考核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核,主要考核综合素质、语言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现场或网络,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于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4. 录取。
(1)我校将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查和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广东省政府公布的结果为准。
(2)学校将邮件通知录取结果并发送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以及校内宿舍申请结果,请确保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是本人的,且有效可用。
(3)申请者须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2周内支付学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 被录取者持我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X1字或者X2字签证。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要求与毕业条件
详阅各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请访问以下网址:https://english.gdufe.edu.cn/1835/list.htm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邮编:510320)
广东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 系 人:石璇
电 话:+86 20 8409 6080
电子邮箱:fao3@gdufe.edu.cn
英文网址:http://english.gdufe.edu.cn/
十二、入学须知
1. 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 申请人须对其提交的材料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3.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人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 国际学生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如果选择在学校宿舍外居住,须报经学校批准,并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5. 国际学生在入学时,须在学校外事人员协助下,到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经体检确认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国际学生,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 国际学生须在学校外事人员指导下,自费购买保险。对未按规定投保的,不予录取;对已在学校学习的,勒令退学或者不予注册。
7. 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8. 国际学生享有与中国学生同等的学习条件和医疗服务,但不享有为中国学生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9. 学校鼓励国际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国际学生还可以自愿参加公益活动和中国重大节日庆祝活动。
10. 经学校批准,国际学生可以在校内指定地点和范围举行庆祝本国重要传统节日的活动,但不得有反对、攻击其他国家、民族的内容或者违反公共道德的言行。
11. 经学校批准,国际学生可以在校内成立联谊团体,在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和管理。
12. 学校尊重国际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但不提供宗教活动场所;国际学生不得在校内进行传教、宗教聚会等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13. 国际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就业、经商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14. 品学兼优的国际学生在毕业后,可以申请在中国就业或创业。
附件:
1. 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Attachment 1-广东财经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for GDUFE Admission.docx
2. 个人简历Attachment 2 international Student Resume (Sample).doc
3. 经济担保证明Attachment 3-财产担保 Statement of Financial Support.docx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Attachment 4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 体检表.pdf
5.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Attachment 5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Guangdong Government Outstanding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pplication form.docx
欢 迎 报 读 华 南 名 校 广 东 财 经 大 学!